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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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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聆音有点遗憾,林眷要是跟孙景宁谈了恋爱,多半就不会留在自己家里做事了。她还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林眷狗耳朵可灵敏了,一下子就感受到那个语气里的遗憾了。

什么意思啊,什么意思啊老婆,你遗憾什么啊!小狗有点破防了。

林眷停了停脚步,抓住老婆的手腕,狗狗眼已经有点泛红了:那你喜欢过他吗?

简聆音看着林眷微红的眼眶,脑子又开始嗡嗡叫了。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她最近过的都是什么日子,每天脑子跟装了蜂箱一样,不是因为这个事儿嗡嗡叫,就是因为那个事儿嗡嗡叫的。

早晚得脑梗。

我没有,我从来没喜欢过孙景宁。

简聆音清清白白,可以对天发誓,她母胎单身到现在,男男女女也算是弱水三千,她一瓢也没舀起来过。她在学校沉迷读书,进社会沉迷打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的就是不吃恋爱这个苦。

还喜欢孙景宁,不可能好吗?

你放心吧,我对他没意思。简聆音不想加入他们小年轻的情感纠缠,你要是喜欢他,就勇敢去追,不要有什么顾虑。

她拍了拍林眷的肩膀,看着小姑娘瞬间雨转晴,心中无限复杂。年轻人真好,冲动又感性,为了一个昨天才认识的男人,就能左右心情。不像她,毕业五年,已经被社会暴打得非常冷漠无情了。

追到了最好,追不到也别太难过。我还认识很多单身朋友,到时候也可以介绍给你。

区区一个孙景宁算什么,简聆音心想,林眷要是真心想找对象,她手里边大把大把的优质男青年。什么高矮胖瘦,文艺粗放的都有,不愁解决不了小姑娘的终身大事。

林眷:老婆你好像误会了什么

我没有喜欢他。

简聆音点点头:好好好,不喜欢。小孩脸皮薄,她理解。

然后招手帮林眷打了辆出租车,把她塞进后排:忙了一晚上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我也要去上班了。

车门砰的关上,司机油门踩下去,简聆音的身影一晃而过。林眷叹了口气,路漫漫其修远兮,追妻还得上下求索。

林眷回到家,先变成狗狗跳到自己的花架底下吸了一口花花香气。

她血脉躁动,情绪其实不太稳定,家里多养一些花花草草,也是为了镇定心神。可惜城市太狭小了,她现在只是一只贫穷小狗,没有大院子供她种很多花。

她记得q市百年前还叫琴流城,当年她和老婆游历到此地,正值老婆生日。她妖力阔绰,为了博美人一笑,在城郊种了百亩玫瑰,陪老婆赏花。

如今这片花田似乎还在京郊,历经百年风霜,百亩玫瑰只存留下来百分之一,原址被建设成玫瑰公园,每逢节假日都是小情侣的必备打卡圣地。虽然物已不是,人亦非昨,但是能带老婆去回想的事物,林眷还是想尽量一起去看看。

万一就有点什么帮助呢?

她在追妻计划第二条多多和老婆做以前做过的事儿下面写上日程:去玫瑰公园给老婆庆生!

林眷查了,老婆生日是四月四日,正好还能赶得上清明小假期。她美滋滋想挺好,玫瑰花园庆生只是一个开始,往后还有好多好多事儿可以和老婆一起做。

百年前她跟老婆在玫瑰花田庆祝生日,她一通甜言蜜语,老婆直接心花怒放,亲亲抱抱举高高都予取予求。这回估计是没戏,她还没让老婆喜欢上她呢,光明正大地亲老婆更是遥遥无期。

不知道这种偷吻老婆的日子要过到什么时候,小狗攥着笔发愁。

这事儿也急不得,林眷看了看追妻计划第三条:找到当年罪魁祸首,拿到证词,解除误会。

其实当年的事儿,她自己也很迷惑。那时候她妖力失控,自己神志不清,就被扣上了月夜屠城的罪名。那个城还是老婆的家乡

大家都说,老婆是因为接受不了这个,所以才跳下轮回,不复相见的。

可是林眷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简聆音不是别人,她是这个世上最相信林眷的人。当年她出了名的妖力失控,性格暴戾狂躁,大大小小的祸事都往她身上栽赃,堪称妖族背锅侠。

那时候她自控力还没有那么强,也挺讨厌自己的,觉得自己就是个灾星,有辱家门,根本不配存活于世。

她自暴自弃,自我放逐,更懒得解释,渐渐亲族不再信任她了,朋友也疏离了她,父母的联系也少了。有时候仇家找上门来,信誓旦旦说她伤天害理,她是真的会有一刹那的恍惚。

恍惚觉得,是不是她真的十恶不赦,罪不容诛。连她自己,都开始不信任自己了。

但老婆还信任她

她满身污糟行走于世,是老婆一点一点把她洗干净,教她如何保全清白。

这样一个人,不应该连问她都不问,就决然离开的。林眷认为背后还有别的什么事,一些连她都不知道的事,那才是让老婆放弃小狗的真正原因。

所以现在,她要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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