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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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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畴便买了鹑兔和螃蟹,并让人称了几斤羊肉,又过去灯市,买了各样花灯。

希锦喜欢好看的,讲究的,他买了草色连天的无骨琉璃花灯,买了垂着流苏的五色珠子灯,又给芒儿买了精巧逗人的兔子灯。

回来路过一家鞋袜铺子,随意进去逛了逛,却看到一双鞋。

大昭国女子缠足,要把那脚缠得纤细起来,希锦娇气,才缠了几日便哭哭啼啼,她娘不舍得,给她放开了。

其实不缠也没什么,本身希锦的脚便纤细好看,那些缠足的未必有她好看,但只是平日鞋袜到底和外面卖的尺寸不同,是以希锦的鞋袜都是让丫鬟做的。

不过眼下这双鞋——

阿畴一眼便看出,这尺寸正好适合希锦。

刚成亲时候,他好不容易遂了愿,血气方刚,又得了他那身份绝对不能肖想的绝色小娘子,哪里忍耐得住,少不得凭着心意,不眠不休的。

她性子娇,水捏的身子,又是初次,不太懂,心存怯意,这么几次后,便恼了,晚间时候别着脸根本不让他近身。

当时天冷,他见她脚凉,便将那玉足搂在怀中为她取暖,还哄着她,慢慢去亲,将那珠玉一般的足尖含在口中慢慢地咂,由粉白咂成了嫣红。

她被他引得慢慢起了兴,倒是主动要了。

因这种种,他自是对那玉足的形状大小都记得清楚。

这双鞋也很好看,粉色缎子面,鞋底绣了白玉兰花,鞋头尖尖地做成微微上翘的凤头,那凤头上还镶嵌了珍珠,珍珠成色很好。

他将那双鞋拿在手中,想象着希锦穿上的样子,走起路来那珍珠会动,一下下的,必是好看。

而希锦素来喜欢鲜亮精巧的好物件,她应该喜欢这双鞋的。

他便问了价格,略有些贵,竟要四百文。

要知道一般的缎面鞋不过一两百文罢了。

他再次看了眼那鞋子,到底是买了。

他这一趟出来也花了不少银子,身上也没剩几个,东西差不多购置齐全,便往回走。

谁知道迎面却恰好看到一个眼熟的,正是希钰。

希钰见到阿畴,那眉眼间便透出笑来,她一脸惊喜地迎过来:“姐夫,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阿畴神情寡淡:“出来办些事。”

希钰那眼儿一扫,便扫过阿畴置办的这些物件,她便笑着说:“姐夫好忙碌,昨日才回来吧,今天便上街采买,姐姐好福气,人人都夸她命好呢。”

阿畴不予理会:“没别的事,我先回去了,你姐还等着呢。”

希钰:“正好我也要回,我和你一起回去。”

都是自家人,顺路,阿畴自然不好回绝,于是两个人同行。

希钰叽叽喳喳的,阿畴却是根本话都不说。

希钰便笑着道:“最近姐夫出门办事,我每每过去陪着姐姐,我看姐姐日子过得倒也逍遥,这还不是姐夫能干,疼惜姐姐。”

阿畴不言语。

希钰笑得温婉:“说起来我姐姐自小娇生惯养的,这性子娇纵,大家也都知道的,遇到什么事情姐夫处处让着她一些。”

阿畴听这话,终于侧首看过去,他望着希钰:“这话也轮不着你来说。”

希钰一愣,笑容顿时凝住。

她看过去,却见阿畴一双眼睛淡漠地扫过来,他眼线很长,内褶薄薄的,这么看人的时候就透着一股子冷漠疏离的俾睨感。

她看着这样的阿畴,便想起上辈子。

阿畴后来当皇帝了呢,高高在上的皇帝,那是寻常人够都够不着的。

阿畴当了皇帝后,她有幸也去了一趟燕京城,进宫拜见希锦,也看到了阿畴。

那时候的阿畴已经贵为天子,恰才下早朝,他着一身绣有九龙云纹的绛纱袍,二十四梁通天冠下,是那张依然俊美犹如冰玉的脸庞,那通体的尊贵,让人不敢直视。

重活一世,她在阿畴未曾发迹时便看着这样的他,才恍然,无论是如今当赘婿,还是后来做帝王,他仿佛一直都是这样,未曾变过。

早几年他十三四时,似乎有人调戏他,看中他的男色,想让他去做男宠,也都被他一一化解了。

阿畴做事向来不声不响,好像没什么存在感,但是此人从来不是池中之物。

是以如今她到底忍下了,忍下他对自己的不屑,依然温柔地笑着道:“姐夫说笑呢,我只是开个玩笑罢了。”

阿畴:“哦?”

希钰:“因为,因为我担心姐姐嘛,到底是我亲姐姐,她性子骄纵,做事张扬,有时候不注意,只怕外人误会了,传出什么话来,我生怕姐夫也误会了姐姐。”

阿畴淡漠道:“你有话就说吧,我听着呢。”

希钰很有些为难的样子,无奈道:“其实也没什么,都是外人乱说的吧,无非就是说姐夫不在的时候和霍二郎有什么瓜葛,其实怎么会呢!”

阿畴:“你姐姐并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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