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请收藏本站网址:kanshu53.com

许玄秀 日记 1(2 / 3)

加入书签

去跟童皓侑交往……那个白痴,我居然还没跟他绝交,简直是奇蹟。他最近交了女朋友,那个女人不是瞎子就是疯子,整天在网路上晒恩爱,混蛋,那傢伙在高中可是害惨我了啊!哪天碰到他跟他女友时一定要好好损他一顿。

不经意地跟他提起童皓侑的事情,没想到他回我一句『听说他们家以前是开文具店,但后来倒了,所以他休学去赚钱』。这傢伙的消息怎么这么灵通?为什么我都不知道这件事?

难怪童皓侑那么喜欢文具……

那他的钢笔呢?

现在他开的店跟文具一点关係都没有啊。

他的生活还好吗?

=====

8月22日天气雨小了一点但智障仍旧是智障

妈的!干!操他娘的!好好的假日被急急地叫到公司就是要收拾那个白痴到极点的新人的烂摊子,他妈到底有没有把脑生给他啊?这种人怎么可以念到大学毕业?发给他毕业证书的傢伙我真想看看长什么样子。他昨天不知道做了什么智障事,把原本差一步就能签约的生意搞砸了,现在许老闆暴跳如雷,害我连週休二日都不得安寧,亲自提着那智障的脖子上门赔罪,只差没让他切腹以示负责。

为了表达歉意,我邀请对方一起吃晚餐,当然那脑有残缺他根本没有脑吧的白痴也全程都跟着。选了几间饭店许老闆都不买帐,我抱持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带着他去童皓侑店里,许老闆似乎很喜欢店内的气氛,童皓侑的手艺也让他心情大好,甚至还愿意当场签约。真是太好了,其实我觉得童皓侑身上总是散发着某种能治癒人的气息……所以他的店也给人这种感觉,我喜欢这里。话说童皓侑已经把我当熟客了,也对,七天内来店内四次的人很难不记得吧。

就算如此,他还是没认出我……他还记得我吗?还是对他而言,我只是个过客?

在离开店内时,他对我说『希望明天也能光临』,让我雀跃了好一阵子,但冷静想想,这也只是一个商业的话术。他对每个客人都是这么说的吧,别傻了。

=====

8月23日天气谁在乎,反正我没出门

早上起来才赫然发现我昨天放在西装外套里的钢笔不见了……那枝刻着『玄』字的钢笔……因为墨水快用完了,所以我昨晚写日记时用的笔不是那一枝……昨晚怎么没及时察觉呢?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啊,许玄秀!

那枝钢笔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啊。

我努力地想着最后一次看到笔是什么时候,想到昨天在童皓侑店里跟许老闆谈事情时,我曾用过这枝笔。

不会掉在店内吧?被童皓侑捡到的话……

他就知道我是谁了。

丢脸死了……他会不会觉得我很变态?还是暗自嘲笑我?甚至把那枝笔丢掉?不……拜託别是这种结果。

我很想去找钢笔,但又不敢去面对童皓侑。

钢笔……若真的在他那里,那就还给他吧,反正那本来就是他给的。

不……我还是想拿回来。

烦死了,到底要怎么办?

去拿回来!孬种!

了不起就是下跪道歉而已!

=====

8月24日天气晴朗无云

我一定要去把笔讨回来!

就算抱着童皓侑大腿求他我都愿意!

早上写了这两句话后奋然出门,抱着视死如归的精神衝到咖啡店前,发现今天公休,忽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简直就是个低能,到底有多蠢?一定是被那个死屁孩传染。虽然没开门,我还是能从外头看到里面的状况,偷偷在店外看了一会儿,发现吧檯后方摆放杂物的柜子上摆着我的钢笔。妈的……真的在这里。虽然看到它好好地被收着时,我还是松了口气。

明天再过来吧……我要怎么跟他开口?

『嘿,童皓侑,你还记得我吗?我的钢笔是不是掉在这里?哈哈。』不,这种情况我哪笑得出来?

『不管你要说什么都给我闭嘴反正把钢笔还来就对了。』这样没人听得懂。

『高中那时真是不好意思啊,你还记得吗?你说钢笔?啊,那是我找不到其他笔可以用,就随便拿了一枝啦!话说你可以把它还我吗?』这鬼话谁会相信啊?连我自己都不信了!

对啊,我要怎么跟他解释──我到现在还带着那枝笔的行为?

===========

两眼浮肿的许玄秀站在路边,隔着大马路和童皓侑的咖啡厅遥遥相望。他开始觉得中间这短短的距离宛若天堂与地狱,仅是跨过一条马路,就让他倍感辛苦。

自己居然烦恼要怎么样把钢笔要回来而搞到失眠,还因此又多请了一天假,究竟要蠢到什么地步才甘心?

从这里可以隐约看到穿着围裙的童皓侑在店内走动,有时是端着一盘沙拉,有时是拿着一壶咖啡。他走路的姿势很优雅,背脊挺得很直,宛若伸展台上的专业模特儿。他在把餐点端上桌时,会用宛若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