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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野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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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小乔,乔家第七子,也是乔老太爷生前最宠爱的幺太孙。

据说小乔刚出生的时候声音大得可以让隔壁的老黄狗耷拉着耳朵怂在角落,更是直接在乔家人人闻风丧胆的乔二爷脸上撒了一泡尿。

那年小乔不足半月,啼声如钟,就已经让在外头掌管着上百只渔船与上千号人,在外头有“屠夫“之称的乔繎因为一泡尿而手足无措。

乔小乔这名字是村口那会点算卜之术的瞎子给起的,说小乔八字太重,不能再起一个凛冽的名字,否则过重的八字会克人克己,又道小乔长大后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名字不如随了姓,既听着不会太令人害怕,也能给乔家带来气运。

小乔有没有给乔家带来气运谁也不清楚,唯独知道村口那瞎子两年后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掉到田垄边的水沟里,等归农的人发现的时候早就咽了气。

小乔上有六个哥哥,在各行各业大展拳脚,而小乔自小跟着乔老太爷生活,这位一辈子的教书人对自己的学生与儿子们苛刻到了极点,在他的棍棒跟变态教育下愣是教出了两个京大高材生,一个清大的博士,另外还有在政界一帆风顺如今已经是一省之长的。

但唯独对于这个太孙老爷子拿出了十成十的耐心跟宠溺,乔小乔跟在老太爷的身边养成了一身的纨绔风气,但人却不娇气,七岁的时候就敢一个人跑深山老林里抓兔子,十二岁的时候就敢跟两百斤的小野猪单挑,虽然那时候人也断了几根肋骨,但那大学的脸蛋上却是比野兽还要狰狞的狠厉。

小乔与顾笙这两人关系若单单是青梅竹马似乎有些折辱这个成语,因为在顾笙看来她与小乔就是一段孽障。

第一次见面,小乔将顾笙的门牙给打碎了,第二次见面顾笙折了小乔的鼻梁骨,第叁次见面,两人一块滚入泥潭。

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越打越癫狂,在顾笙六岁到十叁岁开始,两人一直犹如同一笼子的斗牛犬,方碰面便龇牙咧嘴,斗得死去活来。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十五岁的小乔开始以另一种方式不断的逗弄着顾笙,非要瞧见她当面出糗才会觉得心情顺爽。

若要说这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对于喜欢的女孩总是以各种卑劣的手段吸引其注意力还好,这货却是每次欺负完毕后又冷言冷语,气得顾笙上窜下跳。

后来某次喝醉酒后小乔才承认,一直看她不顺眼的原因既然是顾笙曾说小乔长得比女孩好看,这简直就是在小乔的逆鳞上蹦跶,性格本就扭曲的小乔因为记恨了许多年。

不管如何,即便小乔怎么“折磨”她,但唯一令顾笙没忘记的是,在顾家老爷子当年出事时候,那些平日里温情和睦的亲戚看她的眼神却是充满了鄙夷与嫌恶,没有老顾在身边,她就是个随处漂泊的浮萍,被亲戚们推搡着视作包袱。

后来,她因为心急去县城请医生给老爷子看病,又不小心被人贩子拐走的时候。是小乔顺着线索,一个人愣是沿着公路,靠一双布鞋走了几百公里的山路加公路,最后才将被关在那肮脏柴房里的顾笙救出来。

表面温和的亲戚在你落难的时候露出卑鄙丑陋的面貌,而一直欺负你却在你出事后愿意为你豁出性命的人,顾笙愿意选择相信后者。

出了这事儿后,小乔似乎消停了一段时间对她的折辱,但两人依旧是针尖对麦芒,一见面总要掐起来。

小乔将顾笙第一次“暗恋”的对象推到了村尾的化粪池,而顾笙将小乔约会的村花脚踏几条船的事给捅出去,两个人手段之狠辣,旁人不得不服。

等大家年纪稍微上去了,心性成熟了一些,小乔考上了京都的学校,而顾笙却仍在县城读高中。

待顾笙因为老顾的关系跟着去江城生活的时候,小乔已经进入部队。

这期间两人仅能在春节见面,顾笙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小乔半开玩笑道:“顾笙,你要是以后找不着男人,我可以委屈一点,毕竟你的身材还在我的审美点上。”

那时候时候的小乔眼睛很亮,眼底的笑意晕染开,然而那稀松平常的语气仿佛问你今儿吃了吗?

顾笙却是拧着眉,问道:“乔小乔,一般这么问的人都是在暗恋对方。”

“顾笙,我觉得你脑子越来越不好使了,我就觉得咱两反正都坦诚相待过了,就凑合算了。”

“我倒是可以凑合凑合你,不过你还记得我小学叁年级,被你当着我家亲戚所有人的面拿出来念的作文吗?”

小乔当时脸色有瞬间的愣怔,脸上的表情就跟见了鬼似的,才纳闷道:“顾笙,你丫的真励志成为一个海王?”

当时顾笙沉迷于小口袋书,但偏偏偏看的都是男性向养鱼塘的小黄书,她这人看到时候倒不觉得有什么生理不适,反而自觉脑补这本书的男主是自己,那些千娇百媚的女人都是男子。

这么一想想居然沉迷于此不能自拔。

当然了,如若不是自己写的小作文被乔小乔发现,她也不会当面社死现场。

人们都说青梅竹马最易将友情升华为爱情,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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